深圳南山區(qū)調干立戶條件和辦理程序介紹

作者: xiaoping  2011-06-08 17:42 [查查吧]:uabf.cn

       在南山區(qū),留學生怎么調深戶

       一、調深戶申請時間   2011年4月6日——10月30日

       二、調深戶申請條件及方式

       同時符合基本條件和其它條件的留學人員可申請辦理調深戶手續(xù):

       ⒈基本條件:①取得《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②符合計劃生育等相關人口政策規(guī)定。

       ⒉其它條件:在國(境)外學習并獲得學士以上學位,從海外直接來深創(chuàng)業(yè)和工作的出國(境)留學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

       三、調深戶申報材料

       請根據(jù)下列不同情形按要求備齊材料。材料中要求提供復印件的,都須提供原件核驗。所提交材料除特別說明外,有效期均為6個月。

       下列表格及協(xié)議,可瀏覽南山區(qū)人才服務中心網(wǎng)站查詢或下載:

       ⑴留學人員信息采集表:未婚的需在表格空白處填寫父母的姓名、身份證號、戶口所在地和工作單位。

       ⑵申請接收留學歸國人員登記表

       ⑶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原件由教育部核發(fā)。

       ⑷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復印件:原件由深圳市引進國外智力辦公室核發(fā)。

       ⑸申請人有效護照復印件。

       ⑹戶口簿首頁(即戶主頁)及本人戶口登記頁復印件:一式兩份。戶籍已注銷者由原籍派出所出具證明。

       ⑺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一式兩份。戶籍已注銷者不需提供。

       ⑻申請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⑼擬引進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原件及復印件:由原戶籍所在地街道計生部門蓋章。戶籍已注銷的已婚人員由配偶戶籍所在地街道計生部門蓋章;配偶戶籍也已注銷或戶籍已注銷的未婚人員,將表格填寫完整后,在該表備注欄聲明:“以上本人所填信息真實無誤,如有造假,本人愿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由本人簽名、填寫日期。

       ⑽國內最高學歷、學位證和有關學歷學位的驗證證明復印件:一式兩份。未取得國(境)外學位的訪問學者和進修人員提供。

       ⑾結婚證及配偶身份證復印件:已婚者提供。如本人或配偶有離婚情況的,須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xié)議,或法院離婚判決書。

       ⑿計劃生育證明:一式兩份。已有子女或女方已懷孕的提供,由深圳市擬入戶地街道計生部門出具。 內容來自dedecms

       ⒀其它材料:配偶屬轉業(yè)(退伍)軍人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如軍官轉業(yè)審批表等。

       ⒁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本人填寫。屬深圳戶籍者不需提供。

       ⒂人才信息登記表、委托人事代理申請表、人事代理協(xié)議(個人申辦版,一式兩份)。

       如留學人員的配偶隨遷,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⒃配偶的學歷、學位證和相應的驗證證明復印件:配偶是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需提供。

       注:配偶學歷為初中以下(含初中)的不能同時隨遷。申請人可辦好本人入戶手續(xù)后到公安部門申請配偶隨遷。

       ⒄配偶的戶口簿首頁及其戶口登記頁復印件:如戶籍已注銷的,提供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銷戶籍的證明和護照;如配偶是農(nóng)業(yè)戶口,須先辦理農(nóng)轉非以后才能辦理隨遷。

       ⒅配偶隨遷承諾書:須夫妻雙方現(xiàn)場簽名。

       ⒆配偶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要求同第⑻項材料。

       如留學人員的子女隨遷,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⒇子女材料:具有國內戶籍的子女需提供①戶口簿復印件;②獨生子女證復印件;③出生證明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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