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蘇扣 2015-06-30 22:30 [查查吧]:uabf.cn
近日同性婚姻全美獲合法的新聞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話題又推到了中國人面前,那么不禁要問,中國距離同性婚姻合法化還有多遠?
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qū)建設司司長張明亮曾在一次記者招待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說,中國婚姻法禁止同性之間結婚,中國婚姻登記機關也不會給同性戀者之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張引用婚姻法第八條的規(guī)定進一步指出,婚姻法承認的是由男、女二性組成的婚姻。
當天,全國大部分媒體轉引了這位官員的原話,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在中文門戶網站新浪網上,此條新聞的一天評論超過7000條。多數網民認為,隨著社會經濟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整體提高,多元化生活方式是時代潮流,尊重和寬容異已體現了文明的進步。公眾社會應該理性和寬容看待同性戀,立法保障同性戀者合法權益,包括他們的婚姻家庭權。
在同性戀者聚集的網絡社區(qū)里,民政部這位官員的言論更成為討論的焦點。一位同性戀者從法律的角度分析指出,中國現行法律并沒有禁止同性結婚。
這位網友針對張姓官員的說辭反駁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現行婚姻法文義來看,“婚姻”一詞僅僅指一夫一妻制的異性間關系。但是,中國現行憲法和婚姻法沒有對同性間婚姻做出禁止性的強行規(guī)定。如果說中國憲法和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同性間可以結婚,這還算是表述準的;但是如果說中國法律禁止同性之間結婚,這種說法顯然不對了。
這位網友接著說,在現代民主法治社會中,在私領域內的行為只要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當事人就可以實施。如果兩個中國成年同性彼此以親密伴侶關系仿佛如夫妻一般地共同生活,根據中國現行法律,這不被禁止,這并不違法。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與法律明文禁止,這兩者是迥然不同的。中國現行婚姻法規(guī)定了男女結合型的婚姻家庭制度,同時這部法律也沒有禁止和否定同性之間的婚姻關系。
這位網友進一步指出,根據目前中國法律,兩個成年同性如果去民政局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民政局可以不受理,因為登記同性間婚姻缺乏法律依據,不屬于其受理登記范圍。從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角度看,民政部門不受理登記的這一行政不作為是合法的。但是,民政局不能說,他們這種關系是為法律所禁止的,是違法行為,是非法關系。同性間婚姻現行關系因為不受中國婚姻法調整,所以他們之間的關系不受中國婚姻法的保護,當事人不能根據婚姻法來主張配偶權、扶養(yǎng)權等專屬于男女夫妻關系的權利。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中國其它法律就不能調整這種關系中的任何問題。如果同性伴侶離異產生的共有財產分割問題仍然可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guī)定來處理的。在這方面,已經有法院如此處理了這類民事糾紛案件。
這位網友還說,那種認為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的,就是公民不能實施的行為的觀念,是不符合現代民主法治精神的觀念,是應當予以拋棄和糾正的不合時宜的觀念。
這位網友最后強調說,與同性戀有關的問題,已經不再是純粹的心理學、醫(yī)學問題,而早就成為敏感的社會問題、法律問題、經濟問題和政治問題。這在中國大陸也已經露出端倪。這需要政府部門在制定相關公共政策時應當要考慮到性傾向因素,要考慮到同性戀者的利益和權利訴求和主張。政府有關部門應當要了解我國現行涉及同性戀的法律法規(guī)狀況,依法準確表述和回應,以免向社會、輿論和公眾傳達錯誤或者偏頗的信息。其它國家和社會的經驗表明,政府及其官員對于同性戀問題所持的立場和所作的表述的精確和科學與否直接關系到社會和民眾對于同性戀問題的認識、態(tài)度和立場。
中國同性婚姻的討論最早可追溯至很久以前。2000年8月,新婚姻法征求社會意見時,中國社科院研究員李銀河女士提出新的婚姻法應該建立和保障同性戀婚姻家庭的權利。李指出,同性戀者是具有各項權利的中國公民,同性戀者當中有人有結婚的要求,他們的要求與他們作為公民的權利沒有沖突,應該得到承認。她為此提出了兩個方案,一是修改婚姻法的個別字句。凡是出現“夫妻”兩個字的時候就改成“配偶”,第一次出現配偶這個詞的時候加一個括弧(性別不論),很簡單;另一個方法是搞專門的同性婚姻法案。可以預見的,李的這項提議受到大多數人的反對,而她所關注的對象——同性戀者沒有一個人能公開地支持她。
隨后,2001年“兩會”期間,李將自己的意見擬成一份提案,通過兩會代表向更高層立法機構提出。在這份提案中,李還指出,通過立法對同性婚姻權益的保障,可以為中國人權做貢獻,具有積極而富前瞻性的現實意義。《提案》的命運有如石沉大海,政策制定者認為,將同性婚姻合法化,與中國國情不符。
然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概念卻正式在中國同性戀者的腦海中留下深刻印象。數據表明,中國同性戀者至少占這個國家總人口的3%-6%,也就是說,被圈定在現行婚姻法之外的這個人群的數量在4000萬人以上。中國同性戀者受到的壓力主要來自倫理道德及生殖秩序的批判。
在采訪中,記者發(fā)現幾乎每個同性戀者都希望獲得穩(wěn)定長期的同性伴侶關系,但是,由于受到上述壓力,同性戀人之間的關系脆弱而短暫。同時,為了掩蓋自己的性指向,逃避社會壓力,
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最終不得不違心地進入異性婚姻。這種行為只是將社會壓力轉嫁給了婚姻家庭,其后果是,由于同性戀者很難履行婚姻的義務,如性愛關系等,婚姻使當事人雙方都感到痛苦不堪,甚至釀成人間悲劇。此種情境下,婚姻淪為傳統(tǒng)道德和生殖秩序的殉葬品,其異性配偶也成了受害者。另外,從公共衛(wèi)生安全的角度看,同性伴侶關系的不穩(wěn)定性也導致同性戀者性伙伴更換頻繁,增加了性病、艾滋病傳播的可能性。這顯然是一個巨大的社會問題。所以,正視同性戀,給予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平等的婚姻家庭權,使同性伴侶關系獲得與異性伴侶關系一樣的法律保障與約束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根本出路。
盡管為中國同性戀者權益保障立法的呼聲越來越明顯,但來自同性戀者本人的聲音微乎其微,對于這項關系到他們自身命運的立法前程,他們似乎永遠是一個局外人。也有專家表示在中國的這種特定文化的背景下,首先要做的是消除人們對同性婚姻的歧視。
雖然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qū)認可同性婚姻,但中國距離同性婚姻合法化還有很長一段路程,不是中國迂腐保守,而是同性婚姻合法化真是需要考慮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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