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余可帛 2013-05-16 11:29 [查查吧]:uabf.cn
結婚是可大可小的事,在加過婚姻法律中也是有明確規(guī)定的,那么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都有哪些呢?下面是我國婚姻法禁止結婚的疾病介紹,來看看吧!
1. 性病。如梅毒、淋病、軟性下疳、尖銳濕疣、生殖器念珠菌病、生殖器皰疹、傳染性軟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腫、腹溝肉芽腫、陰道滴蟲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夹圆≌叱约菏芡纯嗤?,還傳染殃及他人,危害極大,所以禁止結婚。
2.嚴重的精神病(俗稱癲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癥、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類型的嚴重精神病?;歼@種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認為是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人,這種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間的義務,也不可能承擔對子女的責任,而且遺傳性很強,高達50%至60%,所以禁止結婚。
3.重癥智力低下(俗稱白癡、呆子),患有這種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時連自己的親人都不能識別,更談不上承擔家庭責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義務。而且遺傳性也很強,為了民族人口素質,當禁止結婚。
4.患有其他類型的傳染性、遺傳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應禁止結婚。
5.癱瘓,這類病人不能結婚的原因已是眾所周知的,自己行動都不便,還能盡什么夫妻義務。
6.麻風病,這是以前的婚姻法第6條第2款作了明確規(guī)定禁止結婚的疾病。當然,現(xiàn)在醫(yī)學發(fā)達了,認為麻風病只是一種普通的慢性傳染病,且現(xiàn)在已有較好的治療方案,這種病現(xiàn)在可防可治不可怕了,所以新婚姻法不再將此病從立法上明確規(guī)定作為禁止結婚的疾病。但醫(yī)學上仍認為患有麻風病又未治愈的,不應當結婚,因為麻風病是傳染性疾病。
法律上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結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疾病傳染給他人或遺傳給下一代,影響人口素質。為保障后代和民族健康,國家從立法上作出規(guī)定,禁止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結婚。防止與患有這種特定疾病的人結婚,最可靠的措施是做婚前檢查,但須到指定的醫(yī)療保健機構進行,以確?;闄z質量。
婚姻法律知識擴展:
1979年:開始獎勵獨生子女家庭,每家庭每月5元
1991年:市人大修改標準,規(guī)定14歲以后,獎勵每個家庭每月5-10元
2003年:政策有了補充,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一次性獎勵1000元,發(fā)生意外死亡、傷殘的獨生子女家庭,一次性給予不少于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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