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4領結婚證的程序詳細解析

作者: 程砂宜  2013-01-04 10:10 [查查吧]:uabf.cn

      201314諧音:“愛你一生一世”。一個特殊的日子,將會掀開領結婚證的熱潮。那么,20134領結婚證程序是什么?本文為您詳細解析一下:

  領結婚證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qū)、縣級市民政局(或鎮(zhèn)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領結婚證需要帶的證件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領結婚證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領結婚證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①本人戶籍證明;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yè)、企業(yè)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yè)、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僑民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②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證》;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yè)、企業(yè)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yè)、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外國人須持有: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②公安機關簽發(fā)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fā)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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