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xié)議離婚不適用情況解析

作者: exibfk  2012-08-01 18:05 [查查吧]:www.uabf.cn

  協(xié)議離婚不適用情況解析

  協(xié)議離婚,是指男女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并就離婚的相關法律問題達成協(xié)議,經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認可后使婚姻關系歸于消滅的離婚方式。

  不適用協(xié)議離婚的情況

  1、離婚一方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現(xiàn)在民事行為能力人;

  2、涉外婚姻;

  3、離婚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的;

  4、雙方對子女撫養(yǎng)問題、財產分割等存在分歧,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

  5、只有一方要求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的。

  所謂不適用協(xié)議離婚的情形,是指:

  1、一方要求離婚的;

  2、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yǎng)、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xié)議的;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

  4、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相關知識:

  協(xié)議離婚是最經濟、最快捷的離婚途徑,根據現(xiàn)行的《婚姻登記條例》(以下簡稱《登記條例》),只要雙方就協(xié)議離婚相關問題已達成合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當場就可以辦出離婚證,雙方就從法律上解除了婚姻關系。

  具體來講,通過民政局協(xié)議離婚的好處是: 1.時間短。  2.費用低?! ?.壓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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