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享有離婚損害賠償?shù)恼埱髾?

作者: 毛復  2012-01-30 14:42 [查查吧]:uabf.cn

      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是婚姻法賦予無過錯方離婚時所享有的權利,其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均為法律所特定,具體來說,應注意以下問題:

  l、必須由無過錯一方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無過錯方?jīng)]有提出請求,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不能主動干預、處理。提起離婚損害賠償?shù)臒o過錯方是與過錯方存在有效婚姻關系的配偶一方。其他人,如子女、無效婚姻、被撤銷婚姻中的“配偶”等因一方過錯行為受到損害的,不能適用離婚損害賠償,從而無權提起離婚損害賠償,只能按照一般侵權損害賠償?shù)囊?guī)定處理。

  2、必須向有過錯方提起。承擔婚姻法第46條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即只有與無過錯方形成有效婚姻關系的配偶才是賠償義務主體,其他人,如與有配偶者重婚、同居的第三人,不屬于離婚損害賠償?shù)牧x務主體。

  3、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為無過錯一方的專屬權,權利的行使與否,只能由權利人自己決定,在未決定之前不得讓與或繼承。但是該權利一經(jīng)行使,則同普通債權無異,具有移轉(zhuǎn)性,是可以轉(zhuǎn)讓與繼承的。
(來源:網(wǎng)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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