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第五次起訴離婚將開庭 女子五次起訴離婚始末

作者:  utnfi   2021-04-21 10:18 [ 查查吧 ]:www.uabf.cn

    4月20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從“5年4次起訴離婚均遭駁回”事件當事人寧順花處獲悉,其剛剛收到湖南省衡陽縣法院傳票,她第五次起訴的離婚案將于4月23日上午9時開庭審理。具體情況是怎么樣的呢?那么,女子第五次起訴離婚將開庭!女子五次起訴離婚始末!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女子第五次起訴離婚將開庭!女子五次起訴離婚始末!

  4月20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從“5年4次起訴離婚均遭駁回”事件當事人寧順花處獲悉,其剛剛收到湖南省衡陽縣法院傳票,她第五次起訴的離婚案將于4月23日上午9時開庭審理。

女子第五次起訴離婚將開庭 女子五次起訴離婚始末

  據(jù)紅星新聞此前報道,從2016年12月至今,湖南省衡陽縣井頭鎮(zhèn)80后女子寧順花,因無法忍受丈夫陳定華長年沉迷賭博選擇訴訟離婚。此后,就離婚引起的糾紛,陳定華被拘留3次,寧順花被拘留1次,衡陽縣法院2次下發(fā)人身保護令。不過時至今日,先后4次起訴離婚的她,離婚的心愿至今沒有實現(xiàn)。

  今年3月3日,寧順花第5次向衡陽縣法院起訴離婚。媒體報道此事后,引發(fā)關(guān)注。4月17日,寧順花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自己只有走法律途徑才能解脫,“才能還我自由身。”而陳定華依然堅決表示不同意離婚,“要么和好,要么魚死網(wǎng)破”,他在電話中仍威脅若判離婚就要傷害他人。

  據(jù)此前報道,寧順花每次回老家出庭都會留下遺書,因其擔心會被傷害。“這次不會了,這個事情曝光以后,相信法院和公安方面會護我周全。”20日下午,寧順花在電話中表示,“婦聯(lián)也幫我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希望這次有個圓滿的結(jié)果。”

  4月19日,寧順花收到衡陽縣警方郵寄的《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顯示,為達到與寧順花不離婚的目的,陳定華多次揚言要殺死寧順花親屬,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衡陽縣公安局決定對陳定華行政拘留十日,落款時間為2021年4月17日。

  據(jù)寧順花提供的第五次起訴的起訴狀顯示,寧順花稱,第四次判決以后,原告一直在外打工,不敢歸家,夫妻一直沒有任何聯(lián)系,始終處于分居狀態(tài),現(xiàn)已分居4年半,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沒有任何再和好的可能。被告已經(jīng)令原告造成恐懼心理,且原告與被告已經(jīng)符合《民法典》規(guī)定的離婚條件。她請求法院支持其訴訟請求。

女子第五次起訴離婚將開庭 女子五次起訴離婚始末

  對此,網(wǎng)友們有什么想說的了?

  網(wǎng)友1:家暴證據(jù)確鑿,怎么搞笑的駁回?什么法律什么法官?

  網(wǎng)友2:說個笑話:婚姻自由。

  網(wǎng)友3: 我就不懂了。都這么明顯了還離不了婚。法官真的會判嗎?

  網(wǎng)友4:結(jié)婚5分鐘,離婚要5年。

  網(wǎng)友5: 婚姻法到底是在保護什么?

  女子5年4次起訴離婚事件始末

  5年,5次。湖南女子寧順花的離婚訴訟仍在繼續(xù),她對離婚的態(tài)度頗為堅定,“只要我還有一條命在,就會一直起訴”。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她丈夫陳定華一直堅持不離婚。為了挽留妻子,他發(fā)短信威脅,打傷寧順花及其家人,請私家偵探調(diào)查她的行蹤。

  直到現(xiàn)在,他仍堅信,“她的幸福只能由我來給。”  

       日前,因為多次揚言殺害妻子親屬,陳定華再次被警方行政拘留,時間為10日。

 

  第一次起訴離婚,因未提供確鑿證據(jù)證明夫妻關(guān)系破裂,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駁回起訴。

  按照規(guī)定,當事人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當事人應(yīng)六個月后再進行起訴。2017年7月14日,寧順花第二次向法院提出起訴。

  再次提出起訴后,寧順花和陳定華在村口發(fā)生爭吵,她打了陳兩個耳光。第二天晚上,陳定華打了岳父左眼一拳,經(jīng)法醫(yī)鑒定為輕微傷。寧順花和陳定華分別因此被行政拘留三日和五日。

  她將這次沖突的受案登記表、傷情鑒定書等材料提交法院,作為夫妻二人感情破裂的證據(jù)。法院判決認定,這幾份證據(jù)“缺乏關(guān)聯(lián)性,不予采信”。

  她又提供了陳定華發(fā)送的威脅短信,稱她若堅持離婚,將報復(fù)她全家。法院認定這份證據(jù)真實合法,也具有關(guān)聯(lián)系,“但不能完全達到其證明目的”。

女子第五次起訴離婚將開庭 女子五次起訴離婚始末

  同時,陳定華提供了二人照片、開房記錄、手機短信記錄等,證明他多次請求諒解,爭取和好,寧順花也給他發(fā)過短信,稱“你想我了吧”,“等房子裝修好了,我們就不用分開了”,被法院采信。法院認為二人還保持聯(lián)系,“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

  寧順花對此次判決不服,提出上訴。她認為陳定華提供的這些證據(jù)并不足以證明二人關(guān)系未破裂,稱陳定華有她的身份證,可以偽造開房記錄。表達和好的短信也不是她發(fā)的,但未提供有效反駁證據(jù)。

  最終,衡陽市中院維持原判,不予離婚。

  關(guān)于寧順花4次提起離婚訴訟的事,湖南衡陽縣法院發(fā)布通報稱,第一次是適用簡易程序判決駁回,另外三次是因丈夫多次表示認錯改錯以求諒解,妻子也通過短信等方式表示愿意給其時間和機會。

  對于陳定華的作為,寧順花稱,自從2016年底離開后,除了起訴和開庭,她幾乎從不回衡陽。每次回去前,她都會寫好一份遺書,擔心和陳定華見面后,他做出過激行為。等安全離開衡陽,她再把遺書撕掉。

  今年3月3日,寧順花第五次起訴離婚,目前還在等待開庭。

  4月17日下午,陳定華因多次揚言要殺死寧順花親屬,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衡陽縣公安局決定對陳定華行政拘留十日。

  關(guān)于這段感情的開始,幾方的說法存在出入。

  那時寧順花的母親已離世,兩個姐姐遠嫁,家里只有父親和弟弟。

  寧華說,他當時并不認識陳定華,只是聽村民說過陳家的小兒子愛賭博,還因此被派出所帶走過。來說親時,陳定華保證以后不會再賭。

  當時寧順花28歲,在村里算“大齡剩女”,各種壓力不小,父親希望她嫁得近些,方便日后有個照應(yīng)。最終她同意了這門婚事,“反正都要結(jié)婚的,平平淡淡過一生就算了”。

  陳定華給出的是另一個故事。他說二人在2007年認識,一起從廣東坐火車回來,到了鎮(zhèn)上他覺得這個女孩眼熟,一問發(fā)現(xiàn)同村,便相互留了聯(lián)系方式。

  之后不久他就向?qū)幖姨嵊H,被寧順花的母親拒絕了,原因是聽說他愛賭博。之后,二人偶爾聯(lián)系,吃過幾次飯,寧順花一直沒有接受他。

  直到2015年準備回家過年時,他給寧順花打電話,得知她第二天中午的高鐵到衡陽,當晚便開車回家,“早上七八點到衡陽,等到下午三點再去高鐵站接她”。過了幾天,陳定華再次請人做媒。

  幫陳定華說親的媒人王小英說,這是她唯一一次做媒。她在距離陳寧兩家約2公里外的國道旁開了一家手機店,和兩方的家長都認識。

  當時是陳定華和寧順花兩人一起,到她店里請她說親。她指著一張方桌,說自己坐在右邊的藤椅上,寧順花在她對面,陳定華背對著門,兩人關(guān)系看起來不錯。

  談及這樁婚姻,王小英有些激動,因為二人離婚鬧得沸沸揚揚,讓她有些難堪。

  但是,對于兩人一起請媒人說親一事,寧順花予以了否認。

  在寧順花的講述中,二人的婚姻似乎從一開始就帶著勉強的意味。

  在結(jié)婚當天,兩人就吵了一架。寧順花說她記不清具體因為什么,“吵得也不算嚴重”。王小英說,當天兩人領(lǐng)了結(jié)婚證后,寧順花提出陳家沒有置辦三牲,要求在6.6萬的彩禮之外,再給1萬元。

  結(jié)婚之后,二人也常發(fā)生爭執(zhí)。“他覺得領(lǐng)了結(jié)婚證,你就是我的人,他不用偽裝了,脾氣也暴躁了”,寧順花說,陳定華會因為很多小事大發(fā)脾氣,比如他不吃辣椒,如果做菜放了點辣椒,他會把菜倒掉。

  關(guān)于提出離婚前是否挨打,二人也各執(zhí)一詞。

  寧順花說,丈夫偶爾會在爭吵時給她耳光,或是將她推倒撞出淤青。但她沒有報警或留存證據(jù),“畢竟在農(nóng)村,如果你沒想離婚,為這個事情報警,就丟人丟到家了”。

  陳定華則堅稱,在寧順花起訴離婚前,自己從未打過她。第四次起訴開庭時,陳定華帶人截住寧順花,將她從車里拉出來,拳打腳踢,“那時我唯一一次對她動手”。

  陳敏也為弟弟說話,說沒怎么見過他們爭吵,陳定華舍不得打妻子。她說第二次起訴時寧順花打了陳定華兩個耳光,村民們都傳,“你這個弟弟好窩囊,被媳婦打了都不打回去”。“之前回衡陽時弟弟不住家里,跑她們家去住,關(guān)系不好怎么會去她們家住呢。”

  在旁人眼中,夫妻倆的關(guān)系還不錯。媒人王小英和鄰居說,她們見到這對夫妻會牽手,陳定華會給妻子開車門,很紳士的樣子。

  在村里,部分人更理解陳定華,他們聽說寧順花把名字寫在男方的房產(chǎn)證上、拿走裝修款,甚至稱她“騙婚”。認為寧順花及其家人被打傷,是“活該”。

  寧順花稱,她早就將剩余的裝修款退還,也愿意凈身出戶。她承認自己拿走了房產(chǎn)證,但只是為了自保,“我怕他出去賭博,拿房子做抵押,我還得幫他還債,”寧順花說,“我拿著房產(chǎn)證也沒用,只要法院判決離婚,我立馬還給他”。她否認收過陳定華給的38萬元做生意費用,陳定華也未提供有效證據(jù),在判決中未被法院采信。

  也有人理解寧順花,“我很不喜歡賭博,就算這個男的再有錢,我都不會跟他結(jié)婚。”

  我們也希望法律能保護真正需要保護的人!愿她能有個好結(jié)果!

  以上就是關(guān)于女子第五次起訴離婚將開庭!女子五次起訴離婚始末的有關(guān)內(nèi)容介紹了!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發(fā)表評論
評論

熱門關(guān)注

  • 婚慶
  • 裝修
  • 培訓
  • 學車
  • 旅游

醫(yī)療健康

  • 資訊
  • 內(nèi)科
  • 婦科
  • 外科
  • 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