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機動車駕駛證增加準駕車型的辦理須知

作者: hadyx  2010-04-15 16:43 [查查吧]:uabf.cn

  • 辦理機動車駕駛證增加準駕車型

    一、辦事條件:

    (一)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所持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提出申請。

    (二)申請條件: 

    1、年齡條件:

    (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

    (2)申請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3)申請大型貨車、城市公交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在21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4)申請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應當在2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2、身體條件:

    (1)身高:申請大型客車、大型貨車、城市公交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5厘米以上;

    (2)視力:申請大型客車、大型貨車、城市公交車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shù)視力表5.0以上;申請其它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shù)視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無紅綠色盲;

    (4)聽力: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

    (5)上肢:雙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

    (6)下肢:運動功能正常。申請駕駛手動擋汽車,下肢不等長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請駕駛自動擋汽車,右下肢應當健全;

    (7)軀干、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

     3、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申請前最后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沒有滿分記錄。

     4、申請增加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面規(guī)定:

    (1)申請增加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不得在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記錄。

    (2)申請增加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連續(xù)三個記分周期內(nèi)沒有滿分記錄;或者取得駕駛牽引車準駕車型資格兩年以上,并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沒有滿分記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增加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準駕車型:  

    (一)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三)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連續(xù)三個記分周期內(nèi)有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為的;  

    (四)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連續(xù)三個記分周期內(nèi)有駕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為,機動車駕駛證未被吊銷的。

    6、在暫住地可以申請增加的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2、身份證明;

    ⑴深圳戶籍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⑵在深暫住的內(nèi)地居民,可以在暫住地提出申請;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公安機關核發(fā)的居住、暫住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⑶現(xiàn)役軍人(含武警),應當在居住地提出申請;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或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核發(fā)的軍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及駐深部隊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注明身份證號和居住地址證明原件;

    ⑷在內(nèi)地居留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居民,應當在居留地提出申請;提供其入境的身份證明(港澳居民回鄉(xiāng)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及居留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⑸境外人員,應當在居留地提出申請;提供入境的身份證明(護照)原件和復印件及居留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⑹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及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應當在居留地提出申請,提供外交部核發(fā)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3、縣級或駐深部隊團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的證明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縣級以上醫(yī)院是指市內(nèi)各區(qū)醫(yī)院及深圳市衛(wèi)生局確認的本市市級醫(yī)院。);

    4、申請人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5、數(shù)碼照片。

    三、辦理程序:

    1、提供數(shù)碼照片;

    2、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3、憑身份證明進行身體檢查;

    4、提供機動車駕駛證;

    5、到本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單位辦理報名手續(xù)。

    四、收費標準:

    1、汽車類考試注冊費:120元/人;

    2、摩托車類考試注冊費:80元/人;

    3、汽車類補考費:60元/次;

    4、摩托車類補考費:40元/次。

    五、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405號)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71號)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91號)

    六、辦結(jié)時限:

    1、申請人科目一考試合格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三日內(nèi)核發(fā)《駕駛技能準考證明》,《駕駛技能準考證明》的有效期最長為二年。

    2、申請人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合格后,五日內(nèi)核發(fā)機動車駕駛證。

    七、受理時間、地點:

    1、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  9:00—17:00

    2、受理地點和聯(lián)系(咨詢)電話:

    車輛管理所考試科  :南山區(qū)西麗龍珠大道龍井路 ,26785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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