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入刑的標準是什么 2019醉駕入刑標準

作者: minkh  2019-08-22 15:19 [查查吧]:uabf.cn

  醉駕是對社會危害極大的危險駕駛行為,是需要擔負刑事責任的。那么,。醉駕入刑的標準是什么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下2019醉駕入刑的標準。

  一、什么是醉駕行為

  關于實施《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國家標準的通知規(guī)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屬于飲酒駕駛,大于等于80的則屬于醉駕駕駛。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危險駕駛罪將處以六個月以下拘役。

  二、2019醉駕入刑標準

  根據(jù)2011年1月14日實施的關于實施《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國家標準的通知規(guī)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屬于飲酒駕駛,大于等于80的則屬于醉駕駕駛。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危險駕駛罪將處以六個月以下拘役。

  三、醉酒駕駛行政處罰

  1、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后或醉酒駕駛,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以上就是醉駕入刑的標準是什么 2019醉駕入刑標準的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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