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戶籍居民,或持有本區(qū)居住證的非戶籍居民,申請時在本區(qū)連續(xù)工作生活滿一年。
(一)因自然災害、疾病、突發(fā)意外,造成人員死亡、家庭勞動人口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家庭財產損失較大等嚴重后果的;
(二)訴訟費、醫(yī)療費等支出較大,依靠低保救助、項目救助仍無法解決困難的;
(三)因受刑事、民事案件受害致貧,無法從相關渠道獲得補償,依靠低保救助、項目救助仍無法解決困難的。
1.身份證和戶口簿
2.深圳市區(qū)低收入居民社會救助申請審批表
3.臨時救助申請書
4.家庭收入證明
5.家庭財產證明
6.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證明
深圳低保專題提供最新的深圳低保待遇申請、臨時救助、醫(yī)療救助、住房救助及法律援助的詳細流程介紹,讓您輕松了解現行的深圳低保制度及全面的辦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