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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臨時救助辦理指南

[查查吧] 來源:uabf.cn
  一、辦理人員:

  深圳戶籍居民,或持有本區(qū)居住證的非戶籍居民,申請時在本區(qū)連續(xù)工作生活滿一年。

  二、辦理條件:
  設立臨時救助主要是解決低收入居民在享受低保救助、項目救助以后,仍然存在難以解決的特殊困難。低收入居民可以享受臨時救助的條件,包括:

  (一)因自然災害、疾病、突發(fā)意外,造成人員死亡、家庭勞動人口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家庭財產損失較大等嚴重后果的;

  (二)訴訟費、醫(yī)療費等支出較大,依靠低保救助、項目救助仍無法解決困難的;

  (三)因受刑事、民事案件受害致貧,無法從相關渠道獲得補償,依靠低保救助、項目救助仍無法解決困難的。

  三、辦理材料:

  1.身份證和戶口簿

  2.深圳市區(qū)低收入居民社會救助申請審批表

  3.臨時救助申請書

  4.家庭收入證明

  5.家庭財產證明

  6.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證明

  四、辦理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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