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如何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的人員名單?
筆試成績公布后,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jù)《招考簡章》確定的面試人員比例,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的人員名單。
33. 什么時間進行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由招錄機關確定,一般在2021年2月底前進行。面試內容和方式結合招考職位的工作內容、工作性質和工作特點確定。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考生可登錄考錄專題網(wǎng)站或者招錄機關網(wǎng)站查詢招錄機關面試公告,也可直接向招錄機關咨詢。
34. 是否所有職位都要在面試階段進行專業(yè)能力測試?
不是。只有《招考簡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試階段進行專業(yè)能力測試的職位,才進行專業(yè)能力測試。
35. 專業(yè)能力測試如何組織實施?
專業(yè)能力測試由招錄機關負責,時間、地點、考試內容及要求等由招錄機關確定??忌傻卿浛间泴n}網(wǎng)站或者招錄機關網(wǎng)站查詢專業(yè)能力測試安排情況。
36. 為何有些職位需要組織調劑?
個別招考職位超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達不到《招考簡章》確定的面試人員比例時,將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面向社會公開進行,調劑公告、職位等可以在考錄專題網(wǎng)站上查詢。調劑結束后,進入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的人員名單將在考錄專題網(wǎng)站上統(tǒng)一公布,相關人員不再參加原報考職位的遞補。
37. 體檢應當在哪些機構進行?
在京的招錄機關,在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京外的招錄機關,在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當?shù)厥〖壒珓諉T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尚未指定體檢機構的,應當在市(地)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
38. 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如何提出復檢申請?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忌鷮Ξ斎?、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體檢實施機關應當日、當場安排考生復檢。
體檢實施機關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
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39. 哪些部門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外交、海關、海事、安監(jiān)等部門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錄用公務員,應當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該特殊標準未作規(guī)定的職位或者項目,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40. 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內容?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chǎn)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招錄機關將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對考察人選進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41. 考察時需要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復審嗎?
考察是對考生資格條件認定核實的關鍵環(huán)節(jié),需要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42. 哪些機關實行差額考察?
中央一級招錄機關可以實行差額考察??疾烊诉x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的比例將在面試公告中公布,一般不高于2:1。招錄機關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不唯分取人。
43.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需要參加體能測評嗎?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對考生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國家安全機關、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需對考生進行體能測評的,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44. 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如何處理?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違反報考規(guī)則和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將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或者考試機構按照管理權限采取糾正、批評教育、答卷不予評閱、當科考試成績?yōu)榱惴?、終止錄用程序等方式進行現(xiàn)場處置或者事后處置。
考生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等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情節(jié)較輕的,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資格等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五年內限制報考的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給予終身限制報考的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上述情況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或者考試機構將視情向考生所在單位(學校)通報。
45. 對雷同答卷如何處理?
在閱卷過程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jīng)閱卷專家組確認的,視為違反了報考規(guī)則和管理規(guī)定,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按照當科考試成績?yōu)榱惴诌M行事后處置。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jù)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按照違反錄用紀律行為嚴肅處理。
46. 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規(guī)定?
根據(jù)《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guī)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就辦理此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作出了具體解釋,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考生和其他人員違反刑法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7. 哪些行為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和其他不誠信行為的,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相關情況在公務員錄用考察時作為重要參考。
48. 是否有指定的公務員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過有關公務員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務員考試的培訓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guī)嚴肅查處。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積極協(xié)調有關部門,進一步整治、規(guī)范公務員考試培訓市場,維護公務員考試秩序,著力營造公平競爭、安全有序的考試環(huán)境。
49. 報考者應當如何備考?
公務員考試主要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質,這些能力和素質主要靠平時學習、工作和生活的長期積累,很難在短期內取得很大提高。考試前,報考者應仔細閱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并結合職位需求和自身條件,有針對性地進行準備。
50.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僅適用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公務員招考。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10-12370
咨詢時間: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每日8:00—18:00
以上就是關于2021年度國家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政策規(guī)定的詳細信息,希望能幫助到您。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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