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為下列規(guī)定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復議時,可一并向復議機關提出對該項規(guī)定的審查申請:(一)國務院部門的規(guī)定;(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guī)定;(三)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的規(guī)定。以上規(guī)定不含國務院部委規(guī)章和地方政府規(guī)章。
2、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復議申請,但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
3、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申請復議;同申請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行政復議;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也可以口頭申請。
4、對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所屬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應向該派出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5、對國務院部門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應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復議,國務院依照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作出最終裁決。
6、對政府工作部門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依照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章的規(guī)定,以自己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應向設立該派出機構的部門或該部門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7、對于有行政復議法第15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也可以向具體行政行為發(fā)生地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復議,由接受申請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該復議申請之日起7日內,轉送有關行政復議機關,并告知申請人。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復議為必經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復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依法起訴。
9、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zhí)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執(zhí)行:(一)被申請人認為需要;(二)復議機關認為需要;(三)申請人申請,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zhí)行;(四)法律規(guī)定。
10、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或申請筆錄復印件之日起十日內提出書面答復。
11.某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7 年,陳某不服提出上訴。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fā)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原審法院經審理退回縣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h人民檢察院經補充偵查認定陳某構成犯罪證據不足,遂作出不起訴決定。陳某提起國家賠償請求,本案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為下列哪一機關?
A.縣人民檢察院和縣人民法院
B.縣人民法院和市中級人民法院
C.市中級人民法院
D.縣人民檢察院
12.張某因不服稅務局查封財產決定向上級機關申請復議,要求撤銷查封決定,但沒有提出賠償請求。復議機關經審查認為該查封決定違法,決定予以撤銷。對于查封決定造成的財產損失,復議機關正確的做法是什么?
A.解除查封的同時決定被申請人賠償相應的損失
B.解除查封并告知申請入就賠償問題另行申請復議
C.解除查封的同時就損失問題進行調解
D.解除查封的同時要求申請人增加關于賠償的復議申請
13.某公安派出所對張某作出罰款200 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張某不服。張某向縣人民政府和縣公安局同時申請行政復議、但兩機關超過復議期限后均未做出任何決定。張某遂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派出所的處罰決定。本案的適格被告應當是誰?
A.公安派出所 B.縣公安局 C.市公安局 D.縣人民政府
國家公務員考試網參考答案與解析:
11.A【解析】《國家賠償法》第19條規(guī)定:“行使國家偵查、檢察、審判、監(jiān)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作出拘留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再審改判無罪的,作出原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為賠償義務機關。二審改判無罪的,作出一審判決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首先,可以明確,市中院作為二審法院,既然本案中未涉及再審程序,市中院就不可能成為賠償義務機關,B、C 項排除。此案一審判決雖未生效,但由于一審判決判其有罪,加長了其羈押期間,因此,一審法院應對一審判決之后的期間承擔賠償責任。所以正確答案是A項。
12.A【解析】《行政復議法》第29 條第 2 款規(guī)定:“ 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時沒有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行政復議機關在依法決定撤銷或者變更罰款,撤銷違法集資、沒收財物、征收財物、攤派費用以及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具體行政行為時,應當同時責令被申請人返還財產,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或者賠償相應的價款。”據此,張某在申請行政復議時沒有提出賠償請求,復議機關應當在撤銷查封決定的同時,責令稅務局賠償因查封決定給張某造成的財產損失。所以正確答案是A項。
13.A【解析】公安局派出所是縣公安局的派出機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33 條第2 款規(guī)定:“警告、50 元以下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決;在農村,沒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機關委托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裁決。”可見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授權,公安派出所享有5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權。又根據《行政訴訟法解釋》第20條第3款規(guī)定:“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授權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內設機構、派出機構或者其他組織,超出法定授權范圍實施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實施該行為的機構或者組織為被告。”本案公安派出所對張某罰款 200 元,已超出法定授權范圍,張某起訴依法應以派出所為被告,所以正確答案是A項。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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