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客房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房間、走廊、樓梯、盥洗間、浴室、會議室等區(qū)域的清潔打掃工作。
2.負責為客房、會議室供應開水,分發(fā)有關洗瀨用品。
3.根據(jù)服務臺旅客通知單,帶領客人到客房,介紹室內的設施和用品;當客人離開招待所的時候,應該清點物品是否齊全、設施有無損壞,并在住宿通知單上簽字。
4.客人即將離開招待所的時候,立即通知服務臺辦理離所手續(xù),協(xié)助服務人員結清有關部門費用。
(四)招待所保安崗位職責
1.在招待所所長的領導下,負責招待所治安的防范工作。
2.負責夜間旅客進出開門、關門工作。
3.旅客與服務人員發(fā)生爭吵的時候,負責調解、疏導工作。
4.接待旅客要有禮;,上班的時候不看書、報;不嘻戲打鬧、閑談;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5.在睡覺前必須檢查招待所的門是否上鎖、旅客是否關好房間的門。
6.早上上班時間:8:00 ;晚上上班時間:冬季7:30 夏季8:00;實行兩班輪換制。
7.若招待所內有違法亂紀的行為要及時制止,根據(jù)情況要報告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
8.負責完成學院臨時安排的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