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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生育登記有變化 5月起生育子女無須再審批

廣東生育登記有變化,具體有哪些變化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廣東生育登記有變化 5月起生育子女無須再審批

2022年5月1日起,《廣東省衛(wèi)生健康委生育登記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辦法》明確了生育子女無須再審批,實行全口徑生育登記制度,并在登記流程、辦理材料和辦理時限等方面更加優(yōu)化、更加便民。近日,省衛(wèi)生健康委對有關(guān)修訂內(nèi)容進行了解讀。

《辦法》名稱刪除了“再生育審批”

我省原《辦法》是2016年配合實施“全面二孩政策”時制定并實施的,2021年3月做了修改。隨著“三孩生育政策”的實施以及社會撫養(yǎng)費和其他處罰措施的取消,原《辦法》已無法適應(yīng)新形勢發(fā)展需要,亟需調(diào)整和完善。

廣東生育登記有變化 5月起生育子女無須再審批
廣東生育登記有變化 5月起生育子女無須再審批(源于攝圖網(wǎng))

生育登記不再成為制約群眾生育的工具

本次《辦法》在服務(wù)理念上有了重大的轉(zhuǎn)變和創(chuàng)新,將“生育登記證明”更改為“生育登記憑證”,并明確了“生育登記憑證是辦理機構(gòu)為登記人辦理生育登記時出具的憑證,不作為相關(guān)生育行為是否符合《條例》的依據(jù)”,強調(diào)了生育登記的中立性和客觀性,僅作為人口監(jiān)測的工作手段,而不再成為制約群眾生育的工具。

辦理登記只需提供身份證和戶口簿其中一種

《辦法》進一步優(yōu)化辦理流程,提高生育登記效率。在生育登記辦理材料上,規(guī)定了身份證和戶口簿只需提供一種即可。

在原《辦法》中,辦理生育登記需同時提供身份證和戶口簿,已婚的公民還需要提供結(jié)婚證。此外,一些特殊情況的家庭還需要提供離婚證、殘疾證、死亡證等證件或材料。

本次修改后,身份證或戶口簿之外的證件或材料均無需再提供,也不允許各地自行增加其他諸如懷孕證明等材料。

以上就是“廣東生育登記有變化 5月起生育子女無須再審批”的全部內(nèi)容,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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