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勝于能力》讀后感
對于大多數(shù)人而言,工作就意味著完成自己的份內事,然后心安理得地拿自己那份薪水。過去,我也一直這樣認為。工作既是自己的謀生手段,也是個人對社會的一份責任。一個平凡人,工作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上班下班總是忙忙碌碌,似乎也找不到多少不平凡的業(yè)績。讀了《責任勝于能力》這本書,使我受益非淺,此書運用了通俗易懂的語言,體現(xiàn)了求真務實精神,其深刻的內涵,淺顯易懂的道理,特別是其中一系列的案例,有很強的說服力,闡明了責任有無直接決定事物的成敗,也讓我對文中的“責任”二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那責任到底是什么?
我認為,“責任”從大道理說,就是最基本的職業(yè)精神,從小的來說即一個人做事的基本準則。記得看過一個電視專題片,侯先生談起自已的父親侯寶林大師對他的影響,一段文革期間的往事,侯老先生當時由于受到沖擊,被分配掃廁所。但他毫無怨言,整日樂呵呵的將廁所打掃得干干凈凈,逢人還主動招呼,一點不因掃廁所感覺低人一等或不好意思。侯耀文當時不理解,就問他的父親,他的父親回答他“既然分配我掃廁所,那么這就是我的新工作,我就必須要做,還要做的比別人都好”。這種寵辱不驚的精神,一直銘記于侯耀文的內心,并一直激勵著他日后漫長的藝術生涯。這個故事說明這樣一個道理,只有負責任的人,才有資格成為優(yōu)秀團隊中的一員;缺乏責任心的人,也就沒有了發(fā)揮才能的舞臺,成就不了事業(yè)的同時,只能整日沉溺于“怨天尤人”之中。
一個人的工作做的好壞,最關鍵的一點就在于有沒有責任感,是否認真履行了自己的責任。人的一生必須承擔著各種各樣的責任,社會的、家庭的、工作的、朋友的等等。人不能逃避責任,對于自己應承擔的責任要勇于承擔,放棄自己應承擔的責任時,就等于放棄了生活,也將被生活所放棄。責任可以使人堅強,責任可以發(fā)揮自己的潛能,能力,永遠由責任來承載。責任可以改變對待工作的態(tài)度,而對待工作的態(tài)度,決定你的工作成績,正如書中所說的“假如你熱愛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討厭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地獄”。我們在工作中,就是要清醒、明確的認識到自己的職責,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發(fā)揮自己的能力,克服困難完成工作,認識到、了解到自己的責任,清楚自己的職責,并承擔起自己所在工作崗位的責任,那么工作就由壓迫式、被動,轉化為積極主動,并享受工作樂趣,取得成績的快樂。
有些事情并不是需要很費力才能完成的。做與不做之間的差距就在于——責任。簡單的說,按時上班準時開會等一些工作上的小事,真正能做到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違反單位制度,說到本質就是一種不負責的表現(xiàn),首先是對自己單位和職業(yè)的不負責,更是對自己的不負責。沒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負責的人。責任承載著能力,一個充滿責任感的人,才有機會充分展現(xiàn)自己的能力。
“責任重于泰山”,這是我們經常講的一句話。每一個能夠成功發(fā)展的優(yōu)秀企業(yè)都非常強調責任的力量??梢哉f一個人的成功,與一個企業(yè)和公司的成功一樣,都來自于他們追求卓越的精神和不斷超越自身的努力。從某種意義上講,責任,已經成為人的一種立足之本,成為企業(yè)求生存求發(fā)展的重要能力。一個人生活在這個社會上,即使是一個自由職業(yè)者,他也會和各種團隊、組織和人員發(fā)生往來,在這個過程中,責任感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缺乏責任,組織不會聘用你,團隊不會讓你加盟,搭檔不愿意與你共事,朋友不愿意與你往來,親人不愿給你信任,你最終將被這個社會拋棄。在這個世界上,有才華的人太多,但是有才華又有責任的人卻不多。只有責任和能力共有的人,才是企業(yè)和公司發(fā)展最需要的。
尤其是本書的最后一章談到:責任即榮譽。為榮譽而工作,就是主動爭取做得更多,承擔更多的責任;為榮譽而工作,就是全力以赴,滿腔熱情地做事;為榮譽而工作,就是為企業(yè)分擔憂慮,給領導減輕壓力,給上司以支持,給同事以幫助;為榮譽而工作,就是自動自發(fā),最完美地履行你的職責,讓努力成為一種習慣。努力工作,忠誠于企業(yè),在捍衛(wèi)企業(yè)榮譽的同時,也樹立了自己的榮譽。自己會受到人們的尊敬。
“人可以不偉大、人可以清貧,但我們不可以沒有責任”。任何時候,我們都不能放棄肩上的責任,扛著它,就是扛著自己生命的追求與信念;扛著它,就是扛起對自己人生的美滿與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