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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區(qū)委政法委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詳情(2)

(三)注意事項

1.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報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年齡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1年1月10日;

3.對符合條件、報名成功的考生,通過電話或短信的方式進行通知。報考者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方式或無法及時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計劃采用線上方式舉行,考試時間待定,另行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

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總成績按照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算。筆試合格線60分,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對象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通過筆試合格線人數確定面試對象,但該崗位最終擬錄用對象的總成績不得低于70分??荚嚱Y束后,結合考生考試總成績,按招錄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選名單。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費用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將視情況從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將體檢報告、報名資料書面件和相關證件原件一并報光明區(qū)委政法委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光明區(qū)委政法委將對報考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復審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

經考試、體檢合格、資格復審的擬聘人員,在光明區(qū)政府在線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guī)定的,確定為聘用人選。

遞補

進入體檢、資格復審或公示環(huán)節(jié)的考生如出現(xiàn)體檢、資格復審不合格,放棄體檢、資格復審資格,或公示中發(fā)現(xiàn)問題不予錄用的,相應崗位可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資格復審人選。

辦理入職

確定為聘用的人選,安排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均為勞務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晉升按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投訴舉報電話:

1.光明區(qū)委政法委,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4417;

2.光明區(qū)紀委監(jiān)委機關,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1630;

3.光明區(qū)人力資源局,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5747。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參加面試前,應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碼及14天個人軌跡查詢結果證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資格;如因防疫工作要求需做核酸檢測則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由光明區(qū)委政法委負責解釋。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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