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要想讓小孩在深圳上學,如果是租房的家庭是需要提供房屋租賃憑證來辦理相關手續(xù)的,那么,深圳南山區(qū)學位申請房屋租賃憑證需要哪些材料?一起來看看吧。
1、房屋租賃合同
2、出租屋編碼卡
3、雙方當事人身份證明
4、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省政務服務網,選擇南山區(qū)并查找事項并在線預申報。按受理條件要求填寫信息,上傳電子材料并提交。如該事項為0跑動事項或有紙質證照結果的可在申報界面選擇相應的收、取件郵寄方式,并填寫快遞信息。
2、預審(3個工作日):預審單位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預審,預審通過的,進入受理環(huán)節(jié);預審不通過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預審不通過的原因,申請人可再次提交申請。
3、收件(快遞收取當天):收件單位在收到快遞的當天對紙質材料進行核驗,對材料齊全、符合規(guī)定行使的,出具《收件回執(zhí)》(短信),并在收件當天將材料轉交受理單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收件條件的,出具《一次性補正告知書》(短信)。
4、受理(當天):收到材料后,進駐窗口后臺的審批單位或已授權受理的窗口單位通過深圳市一窗綜合受理平臺受理業(yè)務,并作出受理決定。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guī)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zhí)》,并將材料流轉至審批單位;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執(zhí)》(短信),按取件地址寄回申請材料;
5、審核(當天):審核人員收到材料后進入審核環(huán)節(jié),材料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對符合審核條件的,審核人作出符合的結論。對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審核條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結論,同時提出具體理由,并將審核結論告知審批人。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但材料不齊全或者內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員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內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補證告知書》。
6、審批(當天):審批人員根據審核人員的審核結論,作出審批決定。審批決定通過的當天予以辦結;審批決定不通過的當天予以辦結并出具《不予通過決定書》
7、辦結(當天):審批單位辦結,出具電子證照或完成制證并送達出件窗口。
8、送達:申請人在政務服務網查詢電子證照結果或快遞收取紙質證照結果。
以上就是深圳南山區(qū)學位申請房屋租賃憑證需要哪些材料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02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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