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圳為控制房價,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專門針對假離婚買房和假結婚買房的行為,對于離婚夫妻后的買房時間也有所影響,那么,2021年深圳夫妻離婚后多久能買房呢?下面來看看“2021年深圳離婚夫妻買房時間最新要求”都是怎么說的吧。
一、夫妻離婚并將房產分割登記給無購房資格一方名下的,另一方自離婚之日起(以《離婚證)登記時間或法院判決書生效時間為準)3年內,不得在深圳市購買商品住房(3年內再婚或復婚的,也適用本規(guī)定)。
二、不符合購房條件的離異人士再婚或復婚的,如其再婚或復婚對象有購房資格,可按現(xiàn)有家庭住房套數計算,但購買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記在其再婚或復婚對象名下。
三、以上規(guī)定執(zhí)行時間節(jié)點以本復函落款日期為準。
1、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
須在本市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xù)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
2、非深戶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
繼續(xù)按照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xù)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夫妻離異的
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以上就是2021年深圳離婚夫妻買房時間最新要求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2021-07-18
2021-07-18
2021-07-18
2021-07-16
2021-07-16
2021-07-16
2021-07-15
2021-07-15
2021-07-15
2021-07-14
2021-07-14
2021年大鵬新區(qū)戶籍在冊輪候人配租公租房選房規(guī)
2021-07-14
2021-07-14
2021-07-13
2021-07-13
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查查吧平臺系信息發(fā)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圖片涉及侵權行為,請發(fā)送郵件至85868317@qq.com舉報,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