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請材料
(一)申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1.個人申租承諾書(簽字蓋手印原件,見附件3);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戶口簿或新生兒出生證明);
3.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已婚人員提交結婚證,離異人員提交離婚證及離婚協(xié)議書,未婚人員提交未婚承諾書(證件類提交復印件,承諾書提交簽字蓋手印原件,見附件4);
4.無房產證明(以當月打印的為準);
5.申請人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在職在崗證明(合同提供復印件,在職證明提供蓋章原件)。
(二)申請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
6.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8.住房專辦員授權委托書(加蓋單位公章原件,見附件5);
9.住房專辦員(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10.單位申租承諾書(加蓋單位公章原件,見附件6);
11.申請人信息明細表(加蓋單位公章原件,見附件7)。
六、配租流程
(一)注冊深圳市公共租賃信息平臺賬號
各住房專員前往“http://zjj.sz.gov.cn/zfxx_ggfw/”注冊賬號,未注冊成功賬號的單位,后續(xù)將無法配租,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附件8),咨詢電話:81477770。
(二)現(xiàn)場看房及提交申請人信息明細表
申請人(單位)自行與公寓運營單位預約看房,申請人看房后報意向房源至各自單位的住房專員,住房專員匯總本單位意向房源信息并審核申請人資格,按要求填寫申請人信息明細表(詳見附件7)并發(fā)送至郵箱zfhjsj@szlhq.gov.cn或加入QQ工作群1106697034提交至龍華區(qū)住房和建設局業(yè)務人員。
看房及提交時間為: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請;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當前批次的定向配租資格。
(三)確定擬分配結果
區(qū)住房和建設局審核各單位的申報信息,并確定擬分配結果,如有重復意向房源,將根據(jù)提交申請人信息明細表的時間順序分配房源;區(qū)住房和建設局將在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臺系統(tǒng)中下達分配結果。
確定擬分配結果時間:2021年8月1日-2021年8月4日。
(四)簽訂租賃合同
住房專員在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臺系統(tǒng)中申報入住人信息,由龍華人才安居公司審核通過后,各單位住房專員攜帶申請人個人申租承諾書等相關材料前往龍華區(qū)深圳北站西廣場交通樞紐B1-A樓一層人才安居專窗(深圳北國際人才驛站)簽訂住房租賃合同,并按合同約定繳納首期房租及租賃保證金。
簽訂租賃合同時間: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0日。
無正當理由放棄簽約者,將記錄在案,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并作為以后企業(yè)分配額度調減的依據(jù)。
(五)入住情況備案
承租單位將所取得住房出租給本單位已確認的入住人員;若入住人員名單發(fā)生變更的,在1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變更信息報龍華人才安居公司備案。
七、租金、物業(yè)管理費標準
(一)租金標準
1.子非公寓項目人才租金價格約為38.5元/㎡/月;
2.錦湖公寓項目人才租金價格約為23.5元/㎡/月(無家私)、24元/㎡/月(有部分家私);
3.冠寓新城市花園店項目約為27元/㎡/月;
4.博納高新園項目人才租金價格約為28.35元/㎡/月;
5.龍華區(qū)半導體產業(yè)園公寓項目人才租金價格約為24元/㎡/月。
(二)物業(yè)管理費標準
1.子非公寓項目的物業(yè)管理費為150元/套/月;
2.錦湖公寓項目的物業(yè)管理費為:80元/月(單間)、120元/月(一房一廳)、150元/月(兩房一廳);
3.冠寓新城市花園店項目的物業(yè)管理費為3元/㎡/月;
4.博納高新園項目的物業(yè)管理費為:2元/㎡/月;
5.龍華區(qū)半導體產業(yè)園公寓項目的物業(yè)管理費為:3元/㎡/月。
八、投訴舉報和監(jiān)督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方式向區(qū)住房和建設局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lián)系方式,有關部門將按規(guī)定予以嚴格保密。監(jiān)督投訴電話:81477770。
九、重要提示
(一)申請定向配租長租公寓的承租單位只允許將該住房出租給本單位符合條件的職工,并將本單位配租住房的條件、程序以及結果等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有關公示情況須報我局備案。
(二)承租期間將不定期對入住人資格進行抽查,若涉嫌虛報、瞞報、偽造信息,或存在6個月以上連續(xù)空置、擅自轉租、用于經營性用途等違規(guī)行為的,經調查核實后,取消其承租資格,并可根據(jù)約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三)企業(yè)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無論在公示期間還是公示之后,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其配租資格,收回長租公寓,并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關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參與學區(qū)劃分及落實學位,請咨詢深圳市龍華區(qū)教育局的意見,我局不作任何承諾。
(五)關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戶及辦理居住證,請咨詢項目所屬派出所的意見,我局不作任何承諾。
(六)關于學位、落戶及居住證等問題,申報企業(yè)需充分告知申請人本次房源實際情況,申請人結合家庭實際需求謹慎選擇,后續(xù)不得以不知曉、不明白、不接受等為由,就房源同樣信息向我局提出訴求。
(七)因本次定向配租住房為規(guī)模化租賃社會存量住房,子非公寓項目、博納高新園項目、錦湖公寓項目、壹間公寓項目、龍華區(qū)半導體產業(yè)園公寓項目的租賃期限為三年,故三年租賃期滿后,如上述項目無法續(xù)簽,將按照屆時最新規(guī)定進行處理,承租單位須無條件予以服從,并做好職工的搬離工作。
(八)已入住本次定向配租項目的入住人:
1.視為已了解所選項目的項目交付時間、租金、物業(yè)管理費等信息并予以認可。后續(xù)不再以不知曉、不明白、不接受等為由就該項目同樣信息向區(qū)住房和建設局提出訴求;
2.退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冊,原輪候排序作廢。
(九)定向配租咨詢電話:23336588,81477770。
以上就是關于2021年深圳龍華區(qū)第五批長租公寓配租指引(重點企業(yè))的詳細內容,希望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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