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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通違法舉報獎勵新增項目

為加強交通安全管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新增交通違法舉報獎勵項目,并于2020年9月1日起實施,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深圳交通違法舉報獎勵新增項目
一、涉及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

(一)舉報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登記備案標識(號牌)的,經(jīng)查實每宗獎勵1000元。

(二)舉報使用偽造、變造或盜用、套用電動自行車登記備案標識(號牌)的,經(jīng)查實每宗獎勵1000元。

(三)舉報銷售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shù)規(guī)范》(GB17761-2018)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經(jīng)查實每宗獎勵200至500元。

深圳交通違法舉報獎勵新增項目
深圳交通違法舉報獎勵新增項目(圖源攝圖網(wǎng))
二、涉及機動車違法行為

(一)舉報在深圳市以外地區(qū)行駛的車輛,懸掛偽造或變造的粵B車牌的,經(jīng)查實每宗獎勵3000元。

(二)舉報粵B牌車輛在深圳市以外地區(qū)懸掛偽造、變造的車牌的,經(jīng)查實每宗獎勵3000元。

(三)舉報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區(qū)已注銷上路、逾期未報廢的重點車輛且被查獲的,每宗獎勵2000元。

(四)舉報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區(qū)50次以上(含50次)交通違法未處理的重點車輛且被查獲的,每宗獎勵1000元。

(五)舉報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區(qū)10次以上(含10次)50次以下交通違法未處理重型貨車、重型掛車等2類的重點車輛且被查獲的,每宗獎勵500元。

(六)舉報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區(qū)3次以上(含3次)50次以下交通違法未處理的公路客運大型客車、旅游客運大型客車、危險品運輸車輛、營轉(zhuǎn)非大型客車、校車、農(nóng)村面包車等6類的重點車輛且被查獲的,每宗獎勵500元。

(七)舉報在深圳市及深圳市以外地區(qū)逾期未檢驗的重點車輛且被查獲并完成車輛檢驗的,每宗獎勵200元。

重點車輛,包括懸掛粵B車牌或未掛牌但車輛注冊登記地為深圳市的公路客運大型客車、旅游客運大型客車、危險品運輸車輛、營轉(zhuǎn)非大型客車、校車、重型貨車、重型掛車、農(nóng)村面包車等8類車輛。

三、施行時間及有效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有效期5年。

以上就是關(guān)于深圳交通違法舉報獎勵新增項目的相關(guān)信息,希望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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