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發(fā)現(xiàn)信息填報有誤的,在材料正式受理前,可撤回修改后重新申報;已受理或已審批的業(yè)務無法撤回修改,可在當前業(yè)務辦結后重新申報。
2、系統(tǒng)申報時必須填寫18位的身份證號碼。如在我市社保部門參保身份證號碼與當前二代身份證號碼不一致,且屬非正常升位的,須先到市社保部門變更參保身份證號后,再進行系統(tǒng)申報。
3、如“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名稱未在系統(tǒng)已列出范圍之內,可系統(tǒng)選擇“其它”后,自行編輯錄入。
4、“調出單位名稱”須與公章完全一致。
5、申報信息須由呈報單位成功測評提交后方為有效信息,如有提交后又撤回修改信息的,以最后一次成功測評提交信息為有效信息。
6、呈報單位及申請人須認真校核已申報信息,如因信息填報錯誤導致無法正常辦理人才引進業(yè)務的,責任由本人和呈報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或人才引進代理機構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記入本市人才引進征信系統(tǒng),該用人單位或人才引進代理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經(jīng)辦人5年內均不得辦理人才引進業(yè)務,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用人單位為非本單位人員辦理在職人才引進的;
(2)違反相關規(guī)定代辦在職人才引進的;
(3)申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
(4)不嚴格核實申報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
(5)有行賄、受賄或索賄情形的;
(6)有其他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的。申請人有申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等行為的,不予辦理人才引進手續(xù),記入本市人才引進征信系統(tǒng)和個人信用征信系統(tǒng),5年內不得申辦人才引進業(yè)務;已領取人才引進審核文件的,予以撤銷;已入戶的,予以注銷,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以上就是關于2020年深圳在職人才引進辦理指南(個人申辦)的詳細信息,希望能幫助到您。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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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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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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