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2020年度深圳市積分入戶申請工作正式啟動,計劃指標為10000名,有需要申請的市民可申請辦理。那么深圳純積分入戶只有房產和社保積分嗎?具體的積分標準是怎樣的?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深圳純積分入戶只有房產和社保積分嗎
申請人的入戶總積分為穩(wěn)定居住、穩(wěn)定就業(yè)及誠信守法情況等指標的累計積分。
各項積分指標計算時點均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
(一)穩(wěn)定居住指標:
包括在深自有住房和租賃住房兩種(申請人只能選擇其中一種進行積分)。
1.在深擁有自有住房每滿1個月積1分;
2.在深合法租賃住房每滿1個月積0.2分;
(二)穩(wěn)定就業(yè)指標:
依法按時繳交深圳市社會養(yǎng)老保險。
3.在深依法按時繳交社會養(yǎng)老保險每滿1個月積1.5分;
(三)誠信守法指標:
包括不良信用記錄;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刑事犯罪記錄;被強制戒毒或因吸毒被執(zhí)行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記錄。
4.有不良信用記錄且還款(費、稅)逾期時長未滿90天,每存在一筆減15分(個人征信以深圳市個人信用征信系統(tǒng)核查的個人信用結果為準。申請人因逾期還款(費、稅)形成的不良信用記錄,在本年度申請截止之日前還清欠款(費、稅)的,不納入減分。存在多類減分情況的,累計減分);
5.有不良信用記錄且還款(費、稅)逾期時長已滿90天,每存在一筆減30分(個人征信以深圳市個人信用征信系統(tǒng)核查的個人信用結果為準。申請人因逾期還款(費、稅)形成的不良信用記錄,在本年度申請截止之日前還清欠款(費、稅)的,不納入減分。存在多類減分情況的,累計減分);
6.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減100分;
7.有刑事犯罪記錄,減200分;
8.有被強制戒毒或因吸毒被執(zhí)行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記錄,減150分。
以上就是關于深圳純積分入戶申請需要居住證嗎的相關信息,希望能幫助到您。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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