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深圳市委公示了其組織制定的深圳市地方標準《道路側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規(guī)范》(以下簡稱《規(guī)范》),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規(guī)范擬定了路邊充電樁標準,將采用分體式快充設備。一起來看看。
為保證行人及車輛的安全通行、防范觸電安全事件及檢修維護的需要,深圳的路邊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將不選擇待機狀態(tài)下行人或車輛可能觸碰部分帶有高壓電(380V)的交流充電樁及一體式非車載充電機,而只選擇分體式快充設備。11月5日,市交委公示了其組織制定的深圳市地方標準《道路側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規(guī)范》(以下簡稱《規(guī)范》),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市民可登錄市交委官網(wǎng)查看《規(guī)范》內(nèi)容,有意見與建議可致電26801341或發(fā)送至電子郵箱ruancg@sztb.gov.cn。
根據(jù)該《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深圳擬選取分體式充電機作為道路側充電設施。目前充電設施市場上充電設施按類型可分為交流充電樁、非車載充電機(包含分體式充電機);按充電功率,交流充電樁又可進一步分為交流快充(單樁功率≥30kW)、交流慢充(單樁功率≤7kW),非車載充電機為快充設備。
由于交流慢充設備功率較小,難以迅速為車輛補充電能,通常只在住宅小區(qū)建設和使用;快速充電設備功率大,能在較短時間內(nèi)及時為車輛補充電能,同時不會長時間占用道路側停車位,達到“一機多充”,以解決長時間占位充電的問題。
因此,為滿足道路側充電設施服務車型及其停車快速補充電能的需求,深圳此次制定的標準只選取快充設備。同時,由于道路側行人往來、車輛穿梭情況復雜,隨意性大,為保證行人及車輛的安全通行、防范觸電安全事件及檢修維護的需要,該標準不選擇待機狀態(tài)下行人或車輛可能觸碰部分帶有高壓電(380V)的交流充電樁及一體式非車載充電機,只選擇分體式充電機作為本標準的對象。
以上就是電動汽車車主注意,深圳擬定路邊充電樁標準的全部內(nèi)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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