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父或母的港澳回鄉(xiāng)證;
(6)父母雙方的深圳市居住證(單親監(jiān)護人要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7)父母雙方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和外國護照(單親監(jiān)護人要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如無法說明親子關系,還要提供親子證明(出生證等)。
3、提供家庭計劃生育證明文件(在深圳的居住地街道辦辦理);
4、提供以下住房證明之一
(1)父或母的購房房產證原件(貸款抵押的提供復印件);
(2)父或母與住宅局簽約的福利房購房合同;
(3)父或母商品房購房合同;
(4)父或母的租賃合同(2010年4月13日之前到居住地街道辦租賃所辦理,并延續(xù)至2010年9月1日之后有效);
(5)軍產房、合作建房、集資房或其它住房的相應證明文件;
上述的購房房產證、福利房購房合同、商品房購房合同必須是深圳市國土與房產局記錄備案。
5、父母雙方為境內非深戶籍的,父母一方提供在深工作的“深圳市勞動保障卡”或在深經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6、父母雙方持外國護照的,父母一方提供駐深單位工作證明。
(四)港、澳籍的兒童
1、提供兒童港、澳“回鄉(xiāng)證”;
2、父親或母親提供以下身份證件之一
(1)父或母的深圳市戶口簿;
(2)父或母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3)父或母的臺灣戶籍謄本原件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4)父或母的港澳回鄉(xiāng)證;
(5)父或母的深圳市居住證;
(6)父或母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和外國護照;
上述證件如無法說明親子關系,還要提供親子證明(出生證等)。
3、提供以下住房證明之一
(1)父或母的購房房產證原件(貸款抵押的提供復印件);
(2)父或母與住宅局簽約的福利房購房合同;
(3)父或母商品房購房合同;
(4)父或母的租賃合同(2010年4月13日之前到居住地街道辦租賃所辦理,并延續(xù)至2010年9月1日之后有效);
(5)軍產房、合作建房、集資房或其它住房的相應證明文件;
上述的購房房產證、福利房購房合同、商品房購房合同必須是深圳市國土與房產局記錄備案。
(五)持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的外國兒童
1、提供兒童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和護照。
2、父親、母親提供以下身份證件之一
(1)父或母的深圳市戶口簿;
(2)父或母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3)父或母的臺灣戶籍謄本原件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4)父或母的港澳回鄉(xiāng)證;
(5)父母雙方的深圳市居住證(單親監(jiān)護人要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6)父母雙方的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居住地派出所辦理)和外國護照(單親監(jiān)護人要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如無法說明親子關系,還要提供親子證明(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親子證明原件)。
3、提供以下住房證明之一
(1)父或母的購房房產證原件(貸款抵押的提供復印件);
(2)父或母與住宅局簽約的福利房購房合同;
(3)父或母商品房購房合同;
(4)父或母的租賃合同(2010年4月13日之前到居住地街道辦租賃所辦理,并延續(xù)至2010年9月1日之后有效);
(5)軍產房、合作建房、集資房或其它住房的相應證明文件;
上述的購房房產證、福利房購房合同、商品房購房合同必須是深圳市國土與房產局記錄備案。
5、父母雙方為境內非深戶籍的,父母一方提供在深工作的“深圳市勞動保障卡”或在深經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6、父母雙方持外國護照的,父母一方提供駐深單位工作證明。
四、住房類別說明
A類:
?、俑改冈谖覅^(qū)某地段購房(家庭產權51%以上),業(yè)主(父或母)及兒童為深圳戶籍且入戶在上述房產。
?、诟改冈谖覅^(qū)某地段購房(家庭產權51%以上)父母持我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B類: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區(qū)某地段購房(家庭產權51%以上),業(yè)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兒童為深圳戶籍且入戶在上述房產。
C類:
父母在我區(qū)某地段購房(家庭產權51%以上),業(yè)主(父或母)或兒童沒有入戶在上述房產。
D類:(各種情況租房戶以及其它類型住房證明的子女)
父母在我區(qū)某地段租房戶戶主的子女,或購房產權在50%以下的業(yè)主的子女以及提供其它類型住房證明的子女。
五、具體時間安排,請認真閱讀“福田區(qū)2010年小一新生報名指南”。
六、咨詢電話: 教研室 8327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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