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雖然我們一直強調要遵守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但是總有一部分車主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不遵守交通規(guī)則行駛,就有可能被交警抓到哦!那么,違章處罰套餐!深圳交警提醒朋友圈集贊可免罰!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我在深南人民南路口因駕駛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被羅湖交警查獲。通過教育,我已經(jīng)認識到自身的錯誤,以及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重要性。集齊20個贊即可和交警蜀黍說再見。”
近日,一些羅湖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里,出現(xiàn)了這樣的畫面。
原來,為提升轄區(qū)交通秩序,引導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近期,羅湖交警推出“朋友圈集贊免罰”新舉措。曝光自己求贊免交通處罰的操作,這讓不少市民朋友眼前一亮。
交警介紹,如果非機動車駕駛人有輕微交通違法行為,除批評教育外,可以將自己的交通違法行為上傳至微信朋友圈,集滿20個贊可免于處罰。當然,如果違法駕駛人不愿意在朋友圈曝光自己,還可以自由選擇擔任交通志愿者參與路口勸導或者依法接受相應處罰的組合套餐。
筆者從羅湖交警處了解到,此次推出非機動車駕駛人輕微交通違法行為“集贊免罰”的措施,一方面是為了讓違法者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加深印象避免以后再犯;另一方面也是利用微信朋友圈進行普法宣傳教育,希望以點帶面,讓更多的市民朋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
據(jù)悉,8月以來,羅湖交警已在轄區(qū)內深南人民南路、翠竹田貝四路、清水河紅崗路、寶安南路梨園路口等路段實施“朋友圈集贊免罰”的新措施。目前,已有近百名違法駕駛人接受了“朋友圈集贊免罰”。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離不開每一位交通參與者的重視和參與。相對于機動車而言,行人及非機動車群體由于出行靈活便捷、流動性大、防護措施少,在參與道路交通的過程中更應強化文明交通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
下一步,羅湖交警也將持續(xù)在轄區(qū)內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整治行動,并在執(zhí)法過程中對行人、非機動車群體闖紅燈、亂穿馬路、逆行等部分交通違法行為實行“朋友圈集贊免罰”新舉措,以讓更多市民朋友“守交規(guī)、懂交通、倡文明”,不斷提升轄區(qū)交通文明秩序。
延伸閱讀:2020深圳電動自行車處罰新規(guī)
根據(jù)《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規(guī)定,對電動二輪車違法行為處罰如下:
八大交通違法處罰標準
(1)駕駛電動二輪車闖紅燈,罰款300元;
(2)駕駛電動二輪車逆行,罰款300元;
(3)駕駛電動二輪車走機動車道,罰款500元;
(4)駕駛無牌(標識)電動二輪車沖禁令,扣車并處2000元罰款;
(5)駕駛無牌(標識)電動二輪車違規(guī)載人、載物,扣車并處2000元罰款;
(6)駕駛無牌(標識)超標電動二輪車,扣車并處1000元罰款;
(7)酒后駕駛電動二輪車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8)駕駛電動二輪車不戴頭盔的,依法處罰。
請各位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們,文明駕駛,安全出行!不要讓交警蜀黍讓你發(fā)朋友圈集贊哦!
以上就是關于違章處罰套餐!深圳交警提醒朋友圈集贊可免罰的有關內容介紹了!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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