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深圳市內有很多小伙伴們都會選擇開電動二輪車通勤或者出門,電動二輪車雖然不是機動車但是也是有一定的交通規(guī)定的哦!那么,2020年深圳電單車備案后有什么作用好處?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為進一步加強電動二輪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使用安全等領域的智能管控,減少電動車所引發(fā)的安全隱患,10月18日下午,龍華區(qū)電動二輪車備案試點工作啟動儀式在觀湖世紀廣場舉行。
2020年10月24日至12月16日(截止日期),龍華區(qū)53個社區(qū)全部啟動電動二輪車備案工作。
深圳龍華區(qū)電動二輪車備案后的騎車注意事項
首先,不能在限行路段騎行,龍華區(qū)電動二輪車備案工作結束后,將調整優(yōu)化限行路段,屆時可騎行道路將大幅增加;
第二,可騎行在非機動車道(含自行車道、“人非共板”車道)上面;
第三,在非機動車被占用或缺失的情況下,可以暫時借道機動車道靠右騎行,通過被占用路段后迅速返回非機動車道;
第四,不沖紅燈,按照人行信號燈通行規(guī)則通行;
第五,不逆行;
第六,戴好頭盔。
深圳電動二輪車備案后,能帶來什么便利?
首先,可以依托“車牌號牌”購買保險,打破以往電動車無法購買保險的窘迫局面,出行更有保障;
第二,減少被盜風險,備案后,“車輛號牌”具有唯一性,后臺系統(tǒng)收錄車架信息等內容,提高追回概率,財產所有權依法受到保護;
第三,備案后,可以在市、區(qū)政府,以及公安機關、交警部門的政務服務平臺逐步享受政務服務;
第四,車輛安裝備案標識后,可以上路通行,執(zhí)法政策將更新優(yōu)化。
執(zhí)勤民警實施人性化執(zhí)法,不再以沖禁令、超標、未提供合法來源等原由實施扣留,不以無證駕駛實施行政拘留。
深圳交警提醒廣大電動車車主:遵守交通規(guī)則、共同守護道路交通安全,只有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才能保障我們自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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